法律更新:泰国新员工福利基金将于2025年10月1日生效
我们谨此通知我们的客户和合作伙伴,根据泰国劳动法,新的员工福利基金将于202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。这项新规旨在加强对员工的社会保障,并在员工离职或身故的情况下建立强制性储蓄机制。
员工福利基金概述
该福利基金根据1998年(佛历2541年)劳动保护法第126条设立,由福利和劳动保护部管理。其主要目的是在员工面临紧急情况(包括辞职、身故或基金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况)时,为其提供经济援助。
要点和责任
- 强制参保:
员工人数10人的公司必须为其员工参保员工福利基金。无论公司是否已设有养老金或其他福利计划,此项要求均适用,因为福利基金可提供额外的财务保障。
- 豁免:
非营利组织,例如基金会、协会或其他无营利目的的实体,可豁免强制参保。
- 雇主义务:
雇主必须提交员工详细信息和参保情况。
- 自愿加入:
对于未被强制要求加入福利基金的公司(例如上文所述的基金会、非政府组织或协会),员工可在获得雇主同意后,按照委员会的规定自愿加入福利基金。
- 缴费率:
2025年10月1日至2032年9月30日期间,缴费率为工资的0.25%。自2032年10月1日起,缴费率将提高至0.50%。
雇主有责任从工资中扣除这些缴款,并于每月15日之前缴纳。
计算基数:
缴款额根据工资总额计算,包括绩效工资。
违规处罚:
雇主如未缴纳缴款或提交虚假数据,将按逾期金额每月缴纳5%的罚款。劳动监察员将发出通知,要求雇主在30天内支付逾期款项。
员工福利:
员工终止雇佣关系(无论是辞职、退休、解雇还是去世)后,有权领取累计缴款、福利和应计利息。若员工不幸身故,将按照员工的指示向指定的受益人支付抚恤金。
- 法律处罚:
未能遵守报告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,可能导致最高 6 个月监禁、最高 10,000 泰铢罚款,或两者并罚。
选择自行设立福利计划的机构,只要按照规定做好记录,即可设立,但他们没有义务加入福利基金。
结论
员工福利基金的设立是泰国劳动保护领域的一项重大进展,强调在员工离职过渡期间和身故后保障其经济安全。建议雇主审查其合规义务,并为 2025 年 10 月开始实施做好准备。
如需合规方面的法律指导或进一步说明,请联系我们的办公室。